請符合並有意申請者,請於111年4月13日(三)前,檢附本系校外實習實施要點(含申請表)之附件一(詳附件)及本校歷年成績單送至系辦。
本系將審核申請者資料後,再決定是否予以推薦。
如有問題,請逕洽系辦助理。送至系辦。
如有問題,請逕洽系辦助理。